商会公告
    商会活动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商会动态>>详细内容

   商会动态

抵制网络谣言,从你我做起
时间:2024/7/11 点击: 383 次

  2024年是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活动中,杨市社区社区民警王伟向江阴市安徽商会会员宣讲了公安部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网络谣言的定义、类别、如何判别以及法律惩处等内容,普及网络谣言的危害性、表现形式、如何辨别网络谣言以及造谣、传谣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引导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醒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要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合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一、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指通过网络媒介传播的能够引起大众网民关注,给社会稳定、公共秩序、公众生活带来影响的未经证实的信息。  

二、造谣、传谣的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处罚

《刑法》及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定罪处罚。

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以煽动分裂国家罪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处罚。

 

 
三、面对网络谣言我们应该怎么做

1.谣言止于智者

不听信只言片语,在未全面了解情况前,理性分析,绝不随意编辑、转发,保持理性,切忌盲目跟风,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了解信息,坚决不做造谣者和传谣者。

2.增强自我保护

知识储备越充足,辩证思维就越强。谎言在知识面前自然不攻自破。多读书、读好书、多积累,掌握基本的社会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自觉学法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人民享有表达自由的权利,但也应履行维护真相的义务。对法律心存敬畏,学习法律知识,培育守法好习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Copyright©2013.江阴市安徽商会 版权所有 苏ICP备13040552号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砂山路100号余润大厦17楼   电话:0510-81666006  传真:0510-81666006 E-mail:jyahsh@163.com 网址:http://www.jyahsh.com      技术维护:光线网络

访问人数: